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第2号令颁发的《成品油零售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2]84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5-8
实施时间: 2002-5-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31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第2号令颁发的《成品油零售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882号)和省局的有关要求,对符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