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2]58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28
实施时间: 2002-3-28
失效时间: 2007-9-6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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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管理,简化饲料产品检测和申报免税程序,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我省饲料工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结合省局云国税发[2001]197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一、原有饲料生产企业生产的新品种饲料产品和新办饲料生产企业生产的饲料产品须凭云南省饲料监察所出具的饲料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向所在地主管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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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国税函[2007]574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6
实施时间:20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