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1]32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30
实施时间: 2001-12-30
失效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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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1]14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明确以下问题,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纳入纳税评估的范围暂定为使用十万元版及其以上金额版面(也即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以上)专用发票的商贸企业。
  二、“企业税负率”的计算公式修改为:企业税负率=(至本月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应纳税额/至本月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应纳销售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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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国税函[2009]415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27
实施时间: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