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1]242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11
实施时间: 2001-10-11
失效时间: 2007-9-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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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质量,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管理,省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流转税处。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准确、及时和完整,确保金税工程运行畅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认证系统的企业档案信息应为所有一般纳税人信息,并且必须与稽核系统的企业档案信息(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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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国税函[2007]574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6
实施时间:20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