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政办发[2002]81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5-11
实施时间: 2002-5-11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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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巴州、克州人民政府,和田、喀什、阿克苏地区行署,自治区计委、财政厅、水利厅、审计厅,塔河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农二师、农三师、农十四师:
  为进一步明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各地(州)水利局、兵团各师水利局及各单项工程项目法人的职责及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各阶段的工作程序,确保该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五月十一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近期
  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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