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政办发[2002]125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9-2
实施时间: 2002-9-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27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对财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重点调整了收入分配关系。对预算管理和国库管理制度基本未进行重大调整。现行的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款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这种在传统体制下形成为运作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其主要弊端是:重复和分散设置帐户,导致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不高,大量预算外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不利于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财政资金入库时间延滞,收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