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运输型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征收车辆购置税问题的函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1]259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24
实施时间: 2001-4-24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41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云南省农业厅:
  你厅抄送我局的《关于农业机械登记注册时是否需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通知》(云农机字[2001]7号)已收悉,现将农用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征收车辆购置税的的有关问题函告知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税收法规的解释权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