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明确办理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程序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3-17
实施时间: 2009-3-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31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明确办理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程序的补充通知》(财监[2009]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退税工作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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