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财政部驻新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驻新监[2004]1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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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有关厅局、中央驻疆有关代收代缴、执收执罚单位:
  为加强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我区中央非税收入的征缴行为,保障中央财政收入的安全与完整,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04]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办制定了《财政部驻新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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