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10]2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8
实施时间: 2010-1-18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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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文件所提的“无法消化的留抵税款”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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