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函[2001]127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3-21
实施时间: 2001-3-21
失效时间: 2007-9-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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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1]1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邮政局2000年度拨付给云南省邮政局的“收支差额”29297万元,可用于弥补省邮政亏损。云南省邮政局及所属邮政企业2001年所得税由国家邮政局汇总在北京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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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国税函[2007]574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6
实施时间:20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