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执行电力企业增值税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1]30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9
实施时间: 2001-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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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为严格执行税法,规范、统一电力企业的增值税税收政策,现对电力企业的增值税政策重申如下,各地应严格按照统一的政策规定执行。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94]004号文件的规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以6%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凡实行简易办法征税的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企业,一经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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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国税函[2007]574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6
实施时间:20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