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1]22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5
实施时间: 2001-1-1
失效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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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快我省金税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强化增值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在2001年将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到所有开具万元以上销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即自2002年1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额在万元以上的专用发票,同时废止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2002年完成全面推行工作,即自2003年1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废止手写版专用发票的要求,省局决定在今年内我省先将11200余户增值税一般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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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国税函[2009]415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27
实施时间: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