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局关于对云南澜沧江啤酒集团保山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云国税函[2000]54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0
实施时间: 2000-1-1
失效时间: 2007-9-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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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保山地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云南澜沧江啤酒集团保山有限公司在云南省范围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问题的请示》(保国税政字[1999]90号)收悉。
  鉴于云南澜沧江啤酒集团保山有限公司所属的各分支机构销售啤酒由公司统一定价、统一开具发票、统一核算并反映应纳税款,各分支机构进行核算,只对实物进行管理的实际,为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核算管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云南澜沧江啤酒集团保山有限公司设在省内的14个分支机构应纳的增值税由总机构统一汇总缴纳。
  二、云南澜沧江啤酒集团保山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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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国税函[2007]574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6
实施时间:20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