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关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税政[2000]40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1
实施时间: 2000-9-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34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关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1号)转发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对账证不全及按有关规定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电子游戏厅调高定额或应税所得率的具体幅度,由县级税务机关确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