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4]34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4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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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我省烟草商业企业体制改革经省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海南省烟草公司决定解散原有各市县烟草公司,重新组建海口、三亚、琼海、儋州4个全资子公司,均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子公司还设立下属的14个营销管理部和64个客户服务部(名单详见附件1),营销管理部负责管理所在市县客户服务部的各种行政及纳税事务,客户服务部专门从事货物销售。为提高所属企业会计信息归集速度和质量,减少会计核算层次,4个子公司所属各市县客户服务部作为子公司的报账单位。子公司负责本单位及下设若干个客户服务部的经营业务和财务管理。
  为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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