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发[2003]414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7
实施时间: 2003-8-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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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近来一些直属局反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中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征免时间等问题不够明确。为了统一口径,便于政策执行,现就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明确通知如下:
  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划分问题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资金投入分成,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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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有关营业税规定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修改和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30
实施时间:201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