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尿素等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0]11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6
实施时间: 2000-6-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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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0]69号关于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尿素等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6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应对化肥生产企业缴纳增值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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