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的意见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3]28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6
实施时间: 2003-8-6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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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洋浦)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省是全国最早建立税务代理机构,开展中介服务工作的省份之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税务代理日益发挥着作为税收征管有益补充和为纳税人提供有效涉税服务的积极作用,已逐渐成为市场经济中社会中介服务行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省税务代理机构通过整顿和脱钩改制,已经成为以注册税务师为投资主体的自主运作的独立社会中介机构,税务代理工作正步入较为规范的良性运作轨道。
  为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及税务代理机构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作用,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我省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海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海南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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