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有关税收政策的意见
发文文号: 渝地税函[2003]10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14
实施时间: 2003-7-14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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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委综治委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
  为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现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有关税收政策建议如下,请参阅。
  一、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政策
  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凡属于下岗失业人员,并持有有效的“下岗证”、“职工失业证”,或持有“城镇人员失业证”并同时持有“低保证”的,按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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