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关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税[2004]3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4-6-10
实施时间: 2004-6-10
法规类型: 关税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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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关税工作的通知》(财关税[2004]2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关税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财政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机构人员及具体职责,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保证地方关税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关税业务工作的建议,促进和保护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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