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购置农业机械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农计发[2004]11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6-3
实施时间: 2004-6-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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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农业(农机)局、财政局:
  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省财政设立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农业厅、财政厅共同制定了《河北省省级购置农业机械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省级财政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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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一:农业机械购置专项补贴资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