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鼓励税收优惠办法废止后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2]261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8-29
实施时间: 2002-8-29
失效时间: 2007-8-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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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最近,各地纷纷来电来函询问,省政府第155号令废止《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的税收优惠办法》后,企业所得税政策应如何衔接。经研究,省政府第155号令实施后,我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衔接,可比照《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省政府第155号令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2002〕2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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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琼国税发[2007]154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29
实施时间:200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