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0]127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22
实施时间: 2000-3-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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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湖北省邮政局1999年度向所属企业拨付的“收支差额”(详见附件),准予其所属邮政企业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的盈余部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附件:关于国家邮政局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1999年度湖北省邮政局向所属企业拨付收支差额情况表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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