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瓜菜农业特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发[2001]403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28
实施时间: 2001-12-28
失效时间: 2010-12-30
法规类型: 农(牧)业税及特产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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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反季节瓜菜是我省农业的优势之一,瓜菜农业特产税也是我省很重要的税源。我省今年的反季节瓜菜已陆续上市,瓜菜农业特产税的征收进入了旺季。为了保护瓜菜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瓜菜农业特产税的征收管理,促进依法治税,同时结合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有关情况,现将瓜菜农业特产税征收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琼海、琼中两市县,其瓜菜收入已列入农业税的常年产量征收农业税,因此对收购其境内生产的瓜菜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对收购其他市县的瓜菜照常征税。
  二、瓜菜农业特产税征收标准的确定要紧密结合市场的瓜菜收购价格,同时考虑对其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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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修改和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30
实施时间:201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