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2003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4]20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16
实施时间: 2004-4-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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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关于在2003年度税前扣除呆帐损失的请示》(建冀函[2004]119号)收悉.经逐级审查核实,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形成的呆账损失911527305.41元(详见附件),符合《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经研究,准予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上述呆账在2003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附件:建设银行河北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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