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建设采用的矿产资源应按规定征收资源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渝地税函[2003]10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21
实施时间: 2003-7-2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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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秀山县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渝怀铁路建设中采用的砂、石料等各种地方材料是否征收地方税的请示》(秀地税发[2003]67号)收悉。经研究并报市政府明确,对铁路建设中采用的矿产资源应按规定征收资源税。你局应按资源税的有关法规向矿产资源开采单位(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并加强征收管理,确保税款及时征收入库。
  此复。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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