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价经费[2004]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3-8
实施时间: 2004-3-8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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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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