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海南省邮电工程局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1]216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12
实施时间: 2001-6-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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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海南省邮电工程局《关于申请工资总额税前扣除政策的函》(海南移动工程函〔2001〕29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改组改造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29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海南省邮电工程局2001年度继续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其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实际发生的工资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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