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发[2000]9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00-1-4
实施时间: 2000-1-4
失效时间: 2011-9-6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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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稽查局、各市县财政局、建设局、房产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凡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要及时办理退还手续,对按规定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要及时将保证金作为个人所得税纳入国库。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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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修改和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6
实施时间:20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