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杭财综[2010]136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0-3-3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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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起,市级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支出由财政部门按照各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定,保障经费供给。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若干具体事项的通知》(杭财综[2008]85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贯彻执行中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二次分配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后,确需通过再分配转拨给其他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下发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文件。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任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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