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4月1日开启“财务报表前置”和“一户通扣款自动加收滞纳金”功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17
实施时间: 2010-4-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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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位纳税人: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申报程序,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开通“财务报表前置”和“一户通扣款自动加收滞纳金”的功能。具体情况如下:
  1.“财务报表前置”
  开通“财务报表前置”功能后,纳税人在办理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时,必须先确保已申报完所属期上上月的财务报表,否则无法进行纳税申报。本月的财务报表(所属期为上月)的财务报表当月不做限制,仍可以有一个月的期限,但次月征期还未申报完毕则会做限制。
  2.“一户通扣款自动加收滞纳金”
  开通“一户通扣款自动加收滞纳金”功能后,纳税人缴纳税款采取“一户通”扣款方式的,若征期结束仍未按期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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