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0]89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28
实施时间: 2000-3-28
失效时间: 2011-1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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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贯彻执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细致地掌握、分析本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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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1-4
实施时间:20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