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财政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军队移交的保障性企业欠税豁免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财税[2001]110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10
实施时间: 2001-12-10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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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兰州、武威、定西、甘南地(州、市)财政处(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军队移交的保障性企业处理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1]10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军队移交的保障性企业欠税豁免统计数据的通知》(财税[2001]172号)精神,现就军队移交的保障性企业所欠税款申请豁免统计上报问题通知如下:
  一、列入甘政办发[2001]106号文件军队移交的保障性企业所欠税款应随同企业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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