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4]3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17
实施时间: 2004-2-17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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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国税发[2004]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是税务系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措施,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和深刻领会解决农民的增收问题,不仅是重大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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