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将路桥通行费票据纳入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发[2000]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7
实施时间: 2000-1-2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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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批)的通知》(冀财税[1999]35号)的第三条规定,决定从2000年1月份将全省路桥通行费(含高速公路通行费)票据全部纳入地税系统发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路桥通行费发票全省统一为撕扯式定额发票和微机打字票,票种有《河北省路桥通行费专用发票》、《××高速公路河北段车辆通行费专用发票》、《河北石青高速公路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
  二、专用发票的印制、领购、发放、使用和保管等环节的运作程序,依照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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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冀财税[1999]35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