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冀财办[2004]1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4-1-1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38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等管理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参照《河北省地方政府立法规定》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厅机关内部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