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3]60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6
实施时间: 2003-12-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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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全年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总结和征管质量的检验。自1998年总局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后,各市局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的指导思想,圆满地完成了近几年的汇算清缴工作。所得税共享体制改革后,新办企业大量增加,征管工作量大大增强,为了保证所得税共享体制改革和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税收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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