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清理和改版交通运输业[公路运输]统一发票的复函
发文文号: 沪税稽[2001]10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22
实施时间: 2001-10-2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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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
  你局《关于商请清理、改版交通运输业(公路运输)统一发票的复函》(沪交财[2001]67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清理、改版交通运输(公路运输)统一发票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原交通运输业(公路运输)统一发票有17种,其中含4种有抵扣联的运输发票,即公路运输货票(包括公路运输货票电脑版)、个体联户运输发票、汽车零担运输货票、联运包装托运发票。清理、改版后的交通运输业(公路运输)统一发票为10种,其中含两种有抵扣联的运输发票,即上海市公路运输货票(甲、乙、丙)、上海市汽车零担(快件)运输货票(甲、乙)。
  二、清理、改版后的票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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