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等问题的通知》通知
发文文号: 沪税稽[2001]5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26
实施时间: 2001-6-26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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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等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补充贯彻意见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专项检查的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的时间安排两个半月,自7月1日起至9月15日至。
  二、增值税专项检查的范围、重点和要求
  (一)检查范围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商贸企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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