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4]14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23
实施时间: 2004-7-2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0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见粤国税函[2004]265号文)要求,现将《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2004年6月9日下发的《关于贯彻税务总局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号码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粤国税函[2004]297号)的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有关海洋石油企业发票的具体编码方法另行制定下发。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2: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12位代码编制规则一览表.doc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附件一《广东省行政区域代码表》中“4421潮州市4422揭阳市4423云浮市”已修改为“4451潮州市4452揭阳市4453云浮市”。附件二《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12位代码编制规则一览表》中第9位(发票类别)水电业类中细分的“1.水电发票2.气发票”现已修改为“1.电发票2.水发票3.气发票”;收购业类中细分的“1.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2.广东省粮食收购统一发票”已修改为“1.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有抵扣联)2.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无抵扣联)3.广东省粮食收购统一发票”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国税发[2007]161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27
实施时间:200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