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迟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4]43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20
实施时间: 2004-7-20
失效时间: 2007-9-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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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迟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省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已使用新版货运发票的公路、内河货运业纳税人的旧版货运发票自2004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并缴销。未使用新版货运发票而且旧版发票库存较多的纳税人,旧版发票可使用到9月30日止。各级税务机关对继续使用的旧版发票应造册登记、跟踪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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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地税发[2007]186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1
实施时间:2007-9-2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0-14
实施时间:201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