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征科[2009]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8-7
实施时间: 2009-8-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63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市直属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市防伪税控系统开票计算机检测机构设在徐汇区国家税务局,地址:虹桥路188号,联系电话:6441888转611或1003。该机构从2009年9月1日起开始运作。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八月七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