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非典型肺炎防治期间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4]9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31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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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经省政府批准,省局于2003年5月9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促进非典型肺炎防治的通知》(粤地税发[2003]120号)就非典型肺炎防治期间的部分税收政策问题提出了九点意见。这九点意见,对于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手抓非典型肺炎防治,一手抓经济建设”的指示,尽可能降低非典型肺炎对经济的影响,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大力扶持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培育地方后续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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