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3]54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
实施时间: 2003-1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8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冀财证[2003]27号)。鉴于该公司属新办企业且所属各单位(名单见附件)目前尚不具备企业所得税独立纳税人条件的实际情况,为支持企业发展,经研究,同意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2003年度由该公司在石家庄市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他有关纳税事宜,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全资企业名单(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