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规范零散税[费]户设立和使用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传[2003]3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1
实施时间: 2003-12-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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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河北地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在全省上线运行以来,对于规范、监控基层税收征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在税务登录中模块中设立使用的零散税(费)户,有的单位存在设立不规范、信息不真实,甚至对应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而不办理税务登记,利用零散税(费)户进行税务登录征收税款,歪曲了零散税(费)户的本来用意,违背了依法治税的原则,影响了全省税源管理质量和水平。为进一步规范零散税(费)户的设立和使用,特通知如下:
  一、零散税(费)户的设立和使用范围零散税(费)户是指地税机关按照规定的名称,通过税务登记模块设立的特殊纳税人。用于若干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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