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世界银行改变国内运输和保险费支付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外[2003]7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3-10-13
实施时间: 2003-10-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8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世界银行近日调整了利用其贷(赠)款资金支付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国内运输和保险费的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世界银行改变国内运输和保险费支付政策的通知》(财国际[2003]20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果国内运输和保险费包括在货物、设备采购合同下的“相关服务”或土建工程合同的报价中,世界银行将按贷款协定中规定的国内费用的相应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二、如果国内运输和保险费包括在“运费、保险费付至”(CIP)价格中,那么这部分费用将被视为国外费用,按照国外费用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三、该政策适用于所有2003年6月16日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