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制发本市《重点税源户税源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计[2000]1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26
实施时间: 2000-5-2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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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浦东新区财税局,各直属分局、外税分局:
  为确保本市重点税源户税源监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7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重点税源户税源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重点税源户税源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及时、准确地反映重点税源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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