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税政[2010]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9
实施时间: 2010-3-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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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宁波不发):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资格的前提是必须同时满足财税〔2009〕12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条件。
  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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