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4]22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9
实施时间: 2004-3-9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30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03年11月制定并下发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货物运输发票数据采集传输试行方案的通知》(深地税发[2003]1000号)。因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期新开发了货运发票采集辅助软件,为使货运发票数据采集更加规范、准确,特对原试行方案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一、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直接打印采集的发票报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